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

【專利】美專利申請 先搶先贏

摘要整理:
Q:美國新修正的發明法案(AIA9月上路?
A:將「先發明主義」改為「先申請主義」,即專利申請「先搶先贏」。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蔡佳妤/台北報導】
2012.08.17 02:48 am

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華盛頓分所合夥律師布藍尼‧哈伯(Blaney Harper)昨(16)日指出,美國新修正的發明法案(AIA9月上路,將「先發明主義」改為「先申請主義」,台灣企業申請專利時得注意動作要快,並須留意競爭對手所申請的專利,利用新制度主張對方專利無效。

哈伯指出,全球多數國家在專利審請,都採「先申請主義」,唯獨美國是採「先發明主義」。AIA修法後改為與先申請主義,即專利申請「先搶先贏」。因此台灣企業未來在美國申請專利時,應注意要盡早提出申請。

哈伯表示,AIA修法後,提供較多管道,增加第3人利用美國專利商標局(USPTO)程序,挑戰已發證專利的有效性。

2012/08/17 經濟日報】

文鼎記帳士事務所(07-6211577)、黃冠盛地政士事務所(07-6962375~關心您~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歡迎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