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整理:
Q:舊車廢棄並交由環保單位回收之後,可否退還牌照稅、汽車燃料使用費?
A:索取廢車回收聯單,持該證明向車籍所在地監理站辦理車輛報廢手續,並申請退還當年度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,以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的部分稅捐(溢繳稅款即可扣除使用天數後,按日退還溢繳稅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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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2012.02.06 03:55 am
舊車廢棄並交由環保單位回收之後,別忘了向稅捐機關申請退還牌照稅。
財政部表示,車輛不堪使用時,民眾通常會報請環保回收單位將車輛回收,並領取環保回收獎勵金。財政部提醒,此時別忘了索取廢車回收聯單,持該證明向車籍所在地監理站辦理車輛報廢手續,並申請退還當年度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,以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的部分稅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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