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

【稅務新聞-地方稅】車主遷移戶籍,應同向監理辦理住址變更

車主遷移戶籍,應同向監理辦理住址變更
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車主遷移戶籍,應同時向監理機關辦理行車執照地址變更,如未居住戶籍地,非公司行號之車主亦可申請增設通信地址,以方便繳款書送達。
如果還有不明瞭的地方,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:0800-376-969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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