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

【公開發行、興櫃、上市(櫃)】外人第一上市 須訂股利政策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    2011.07.06 03:00 am

金管會昨(5)日發布修正外國人來台上市相關規定,首度透過檢查事項規定,要求外國人來台第一上市時,須在公司章程明訂具體股利政策,維護投資人權益。

 此外,隨著第二上市案件日益增加,新規定也擴大對第二上市案件的檢查範圍,包括其重要營業據點及子公司,委任律師須查核是否違反規定。

 宸鴻之前每股大賺23元,僅給0.5元股票股利,一度引起質疑。為強化保護國內投資人權益,金管會繼透過證交所規定後,昨天也首度以金管會發函令規定,要求來台第一上市的外國公司,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訂具體的股利政策。

2011/07/06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