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1月22日 星期日

【稅務申報、國稅、所得稅】網路購物銷售,是否需要課徵營業稅?

摘要整理:

Q網路購物銷售,是否需要課徵營業稅?

A

1.團購網揪團透過團購網平臺購買銷售貨物(或勞務)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

2.店家銷售:

(1)未達8萬元(銷售勞務為4萬元):營利所得,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結算申報。

(2)超過前揭標準,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

3. 部分網路部分實體銷售:在開始營業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。

資料來源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

 

Q網路購物盛行,店家在團購網站以極優惠的價格,限量推出特定商品或服務,吸引消費者下單購買,是否需要課徵營業稅?

 

1. 消費者為獲取優惠的價格折扣,常透過團購網揪團購買商品,並以團購網交易平臺業者提供的團購憑證向店家預約取貨或訂位,因此,店家是透過團購網平臺銷售貨物或勞務,屬營業行為,依法必須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。

2. 如果該店家的銷售行為全部在網路上完成,每月銷售貨物的銷售額未達8萬元(銷售勞務為4萬元),可以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,免徵營業稅,但應該記得要就經營網路交易的年度營利所得,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總額,辦理結算申報一旦當月銷售額超過前揭標準,應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

3. 如果該店家是部分網路銷售,部分於實體店面銷售,則應該依據一般營業人辦理稅籍登記規定,在開始營業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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